关于敦促涉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违纪违法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

2019-08-01 08:00:00 来源:中国·泰来政府网 作者:泰来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集中治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乱象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敦促涉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违纪违法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现通告如下:
  一、凡涉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违纪违法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交代问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凡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投案交代本人违纪违法问题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将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违纪违法情节较轻的,可以依纪依法免予党纪政务处理或免除处罚。
  二、凡涉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违纪违法人员检举揭发同案人或者其他人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
  三、本人委托他人或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如实交代问题的,视为主动投案;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主动报告后将相关违纪违法人员送来投案,并如实供述违纪违法犯罪事实的,视为主动投案。
  四、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主动投案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及本通告发布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甚至销毁证据、转移涉案款物、相互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等对抗行为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五、凡了解掌握涉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违纪违法线索的人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县区纪委监委或司法机关举报。
  六、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违纪违法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线索,为扫黑除恶治乱发挥重要作用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信请寄: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61006。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161005。
  举报电话:0452-12388
  0452-110或0452-2486354(市公安局扫黑办)

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2019年8月1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