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号)

2020-01-26 08:00:00 来源:中国·泰来政府网 作者:泰来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省、市已启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县扩散,根据国家和省、市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泰来县同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勤用流水洗手,注意室内通风,保持良好心态。要主动杜绝聚会和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一定要戴口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2. 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电影院、社区服务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敬老之家以及网吧、歌厅、游戏棋牌(台球室、轮滑、棋牌室等)、歌舞娱乐、演出赛事、餐饮、洗浴、就业培训等场所全部暂停营业,已接受订单的要说明情况,如数返还定金。红白喜事一律从简。
  3. 信教群众聚会、农村集市、野生动物以及活禽销售等场所一律关闭,涉及人员聚集的活动一律停止。
  4. 长途客车、通乡通村客运车辆在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前一律停运,出租车驾驶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
  5. 各旅行社一律禁止组织人员外出旅游,对重点疫区预定到我县旅游团一律劝返。对重点疫区返泰人员、来泰游客一律采取14天隔离观察措施。
  6. 各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期间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上课、补课,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止营业。
  7. 各类养老机构严禁组织开展集中吃团圆饭、联欢等公共活动,减少探访频次,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做好每日消毒和人员防护。
  8. 种子、化肥等企业和个体业户严禁组织各类促销、培训、会议、聚餐等涉及人员聚集的活动。
  9. 各类食堂、家庭厨房要加强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充分熟化(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10. 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业户要备足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做好场所通风和消毒等防范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上岗,做好体温监测。各类企业在加强疫情安全防范基础上,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登记、上报工作。
  11. 严禁非法销售、购买、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肉制品。严禁借疫情哄抬物价、谋取暴利。严禁发布虚假广告、散布谣言信息,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打击。
  以上公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拒不执行的,依法严肃处理。公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0452-8223801
  特此公告。


 泰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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