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米现代生猪产业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0-03-27 08:00:00 来源:中国·泰来政府网 作者:泰来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比米现代生猪产业园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齐齐哈尔比米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泰来县江桥镇胡勒村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年存栏生猪13760头,年出栏商品猪44000头;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猪舍及配套设施。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齐齐哈尔比米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江桥镇
  联系人:陈韦任
  联系电话:1800794935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齐齐哈尔齐大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联系电话:0452-2742570
  E-mail:zfq2742570@163.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可提供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对本项目有意见的公众均可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公式起10个工作日内。
  (七)本次公式的主要方式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规定,本项目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1、通过齐齐哈尔新闻网公示,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2、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3、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齐齐哈尔比米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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