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拟批公示

2019-11-18 08:00:00 来源:铁锋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1118日我局拟对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对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项目

建设单位:齐齐哈尔新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木海街43号,租赁齐齐哈尔新工木材综合加工厂所有库房作为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该项目库房东侧、南侧、北侧为仓库,西侧为空地。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38平方米,贮存库建筑面积1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储存废旧铅酸蓄电池,最大存储量不大于30吨,年周转储存废铅酸蓄电池10000吨,废矿物油年周转量为5000吨,储存废矿物油量不大于30吨。仅对进场的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进行存放,不涉及运输过程,不实施拆解及后续深加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施工泥浆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泥浆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主要来自施工建筑扬尘,应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车辆噪声,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施工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处理。

营运期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新工木材厂现有旱厕。

2.噪声主要为运输进厂、搬运堆放及负压排气系统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破损的铅酸蓄电池、废泄漏电解液、电解液擦洗废水、含酸废抹布、废防护服、废手套、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破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应储存在特殊容器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泄漏电解液经收集沟排入废液事故池,并及时清理事故池,将收集的废电解液存放在特殊容器中,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酸废抹布、废防护服、废手套、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移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废气主要来自储存间硫酸雾及铅尘、废矿物油贮存间的非甲烷总烃。所有废气统一经由1套具有过滤系统的负压排风系统,通过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由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排放浓度能够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各排放物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冬季无需供暖。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

三、联系方式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环境保护局

电话0452—2513040

邮编161002

电子邮箱tfqh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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