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临时零售烟花爆竹业户: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齐应急发〔2019〕37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65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危化司函〔2019〕19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区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工作,严格审批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4日-30日(五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2日(二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铁锋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报名条件;铁锋区户籍人员实际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身份证与户口薄一致) 资格确认时间:以抽签方式确认。时间:2020年1月4日上午九点,地点:曙光大街141号铁锋区政府第二办公区文体活动室(车辆厂技校对面) 办理时间:2020年1月6日-13日 办理所需材料:与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销售位置周边平面图;购买消防器材、物资的发票;安全培训合格证及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凭证、保单;烟花爆竹零售(临时)许可申请。 发证时间:2020年1月14日 经营时间:2020年1月17日(阴历腊月二十三)至 2020年2月8日(阴历正月十五)止 注:60周岁以上不予登记报名(依据特种作业管理办法);2019年度销售期间有买卖、转让、出租、出借,不按指定地点经营的不予登记(依据烟花爆竹许可实施办法)。2020年度销售期间出现上述行为的,将纳入失信黑名单。 公示日起户口迁入铁锋区人员不得从事2020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
铁锋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