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农民股份制合作社及新型经营主体考核奖励情况的通知

2020-12-28 08:00:00 来源:依安县人民政府 作者:中国·依安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农民股份制合作社考核情况

按照《依安县引导和促进农民股份制合作社发展实施方案》、《依安县2019-2021年农民股份制合作社发展考评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县农民股份制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全县2020新发展及升级改造的农民股份制合作社进行了考核排名,前15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计30万元。具体考核排名情况如下:

1.总分排名1-5名的合作社(每个拟给予奖励资金3万元):依安县田野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依安县国利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依安县甜地丰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依安县晓伟现代农业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依安县杨三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总分排名6-10名的合作社(每个拟给予奖励资金2万元):依安县林晓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依安县农佰溢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依安县初心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依安县源泉园林绿化专业合作社、依安县民意种植专业合作社。

3.总分排名11-15名的合作社(每个拟给予奖励资金1万元):依安县再峰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依安县温厚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依安县上游林场盛源苗木专业合作社、依安县大成农业专业种植合作社、依安县黑珍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完成市级新型经营主体考核目标情况

对完成市里公司化合作社目标考核的合作社,按照《依安县2019-2021年农民股份制合作社发展考评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奖励资金计2万元。

公司化经营合作社(2个)。依安县红星红旗玉米专业合作社、依安县刘洪亮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以上农民股份制合作社及新型经营主体奖励共需资金32万元。

 

 

依安县农民股份制合作社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0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