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飞嘉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拟在黑龙江省东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投资建设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1: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
附件2: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链接:http://www.eiabbs.net/thread-17440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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