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2019年秋季城区 县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19-05-21 10:23:32 来源:安溪新闻网 作者: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秋季城区县直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时间

2019年6月15日-16日两天。

二、招生对象

在本招生片区内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适龄幼儿(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条件

申请就读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培文丽馨实验幼儿园、培文霭华实验幼儿园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各相关招生片区内有户籍的居民户或购房户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其片区或在其片区内购房的时间截止于2019年4月30日,购房时间以第一期缴款的税务发票开具时间为准,缴款额应为房价总金额30%以上。

2.根据2018年秋季招生文件规定,2018年5月1日以后,在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培文丽馨实验幼儿园、培文霭华实验幼儿园等招生片区内的房产二次交易(即“二手房”)的业主子女就读要求:购买的二手房过户必须满2年,其业主及子女户籍必须同时迁入所在居委会;凡购买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的“二手房”,一律不提供上述相关幼儿园学位。

3.房产证、购房合同上的业主系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的,申请就读幼儿须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本。

4.符合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安溪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工作的通知》(安委组[2012]103号)、县教育局《安溪县外来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暂行规定》(安教[2012]144号)、《中共安溪县委 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高层次人才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委[2016]4号)、《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 泉州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军人优待政策切实增强军人荣誉感的通知》(泉委[2018]8号)等文件规定的对象,需根据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到县教育局指定的公办幼儿园就读。

四、片区划分(见下方表格)

 

 

 

安溪县教育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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