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首页 > 政策解读 > 本区政策解读 《关于提高老年人高龄营养补贴金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9-03-18 09:02:00 来源:丰泽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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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有关条例和文件精神,以及《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丰委〔201782号)中提到要逐步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的要求,区政府决定从20191月份起将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营养补贴金标准。这是完善本区社会医养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增进老年人福祉、促进老年社会福利均等化的惠民政策,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一、发放对象

  20191月份起,户籍在丰泽区行政区域内居住满五年以上,享受我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的80周岁以上无离退休金的健在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发放办法

  老年人高龄营养补贴金按照年龄段共分三档,具体如下:

  (一)8089周岁老年人,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

  (二)9099周岁老年人,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

  (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

  8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营养补贴金实行季度发放,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0日前由区卫健局依托泉州银行发放到享受对象银行卡里。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营养补贴金实行现金发放,按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8日前由街道老龄委派人到区卫健局领取,然后发放到百岁老人家里。

  三、申报核准

  享受对象凭所在地公安户口簿、身份证件到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填写《丰泽区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营养补贴金申报表》,由社区初核街道老龄委复核后,送至区老龄委审核后发放。

  四、老年人高龄营养补贴金标准确定依据以及今后调整方向

  目前主要考虑的是高龄老年人在医养方面的需求,并参考周边县市区实施的相关高龄营养补贴金发放情况,综合确定我区老年人高龄营养补贴金标准。

  老年人高龄营养补贴金的调整,将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物价、养老金、老年福利和区财政收入等因素统筹考虑,适时进行调整。

 

 

(解读单位: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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