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下拨2020年度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市级配套资金的公示

2020-04-01 14:52:00 来源:洛江区人民政府 作者:区农水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第一批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185号)以及《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第二批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186号)的通知要求,拟下拨2020年度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市级配套资金200万元,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本公示时间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3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洛江区农水局反映公示内容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陷。

联系单位及电话:洛江区委乡村振兴办电话:0595-22632155、洛江区财政局电话:0595-22635158。

电子邮箱:ljqxczxb@163.com。

地址:洛江区万荣街97号政府大院前楼一层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区农水局、财政局将按相关程序给予拨付奖补资金。


附件

 

2020年洛江区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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