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0〕74号)文件精神,经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审核后,拟推荐泉州市洛江区湖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申报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2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及时与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联系。联系电话:22631205。
附件:洛江区申报2020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基本情况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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