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发布第21号通告

2020-03-24 09:25:00 来源:洛江新闻网 作者: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21号)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疫情远未结束,输入风险异常严峻。为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全力保障我区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现就疫情期间清明祭扫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
  即日起,全面暂停到辖区内的陵园、骨灰堂、安息堂等场所和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坟墓的现场祭扫活动。殡葬服务机构、寺庙管理的陵园、骨灰堂、安息堂等,由管理主体代为祭扫。鼓励有条件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开设网上祭扫通道。
  二、严格祭祀管控
  禁止在祠堂、祖厝等场所举行聚集性祭祀活动。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好辖区内相关场所巡查管控工作。
  三、严禁上山祭扫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会同公安、交警、森林防火等部门,在各个上山路口设置临时防火、防疫检查站,强化火源管控和上山祭扫人员管控,对不服从管理且教育不听劝阻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倡导简约祭扫
  广大群众要积极动员境外、在外经商务工等近亲属暂不返乡,避免旅途可能带来的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提倡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
  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广大共产党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此通告自即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通告相关内容如与本补充通告冲突的,以本通告内容为准。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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