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D53030020191121005号(曲督转〔2019〕58号)投诉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要求,陆良县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针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的主要内容 芳华镇狮子口村委会狮子口村,有三、四家养殖厂,他们将养殖粪水直接排到村子后面的水沟里,不仅污染了水,还有恶臭。希望督查组帮助查处。 二、核查办理情况 收到交办件,陆良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牵头,县农村农业局、芳华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了核查工作。经核查,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芳华镇狮子口村涉及的养殖场3户均属于散养户,分别是: (一)久九养殖户核查情况。养殖生猪316头,存在尿液收集池不规范,未实行雨污分流,有少量废水溢出现象,没有发现污染水的情况,有臭味产生,周围无居民居住。 (二)陆良红盛牧业养殖户核查情况。养殖母猪42头、仔猪80头,现有1个100余立方米的污水密封收集池,实行了雨污分流,没有发现废水外排情况。该养殖户在自家院中养殖,位于村中,周边有居民居住,猪粪用车辆清运到村外农田中用做肥料,配备了一辆尿液及粪便清运车,检查时臭味较小。 (三)郭某生生猪养殖户核查情况。养殖生猪40余头,建有1个10立方米的尿液收集,猪粪堆放在公路边,未做“三防”措施,存在污水外排和恶臭的问题。 三、办理结果 3家养殖户均做出承诺。久九养殖户完善雨污分流,增建规范的尿液收集池;陆良红盛牧业养殖户对尿液及粪便勤清勤运;郭某生生猪养殖户及时将猪粪清运到村外自家田中堆放,并增建尿液收集池。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要求久九养殖户完善雨污分流,规范养殖废水收集池及收集沟,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整改。 (二)要求陆良红盛牧业养殖户加强管理,勤清勤运猪粪,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三)要求郭某生生猪养殖户新建养殖污水收集池,做到雨污分流,远离村子新建猪粪堆放点,堆放点必须做到“三防”,每天对粪便进行日产日清,于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四)将对3家养殖户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办,若到期整改不到位,将责令其停止养殖。 (五)继续加大对全县养殖污染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陆良县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