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义务人陆良县大莫古镇竹套子山采石场实施了陆良县大莫古镇竹套子山采石场土地复垦工程,并于2019年11月向陆良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土地复垦项目总体验收。2019年12月17日,陆良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和县林业和草原局,组建陆良县大莫古镇竹套子山采石场土地复垦验收组对该土地复垦项目进行总体验收。现将本次总体验收的有关情况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20年1月25日止。 一、项目概况 陆良县大莫古镇竹套子山采石场行政区划隶属云南省陆良县大莫古镇阿油铺村委会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3°31′17~103°31′28",北纬24°56′29″~24°56′38″。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本项目复垦区土地权属涉及1个村民委员会土地,即云南省陆良县大莫古镇阿油铺村委会,权属界线清楚,无争议。(详细参数见土地利用权属表) 土地利用权属表
二、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陆良县大莫古镇竹套子山采石场委托贵州兴源煤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陆良县大莫古镇竹套子山采石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于2015年9月通过原陆良县国土资源局备案。根据复垦工程设计,进行了以下复垦措施: 植被恢复工程:土地翻耕7.7796hm2,覆土77796m3,场地平整7.7796hm2,植被恢复面积7.7796hm2(果树5500株、雪松1700株、柳杉1700株)。 根据土层厚度和土壤肥力的综合因素结合来看,该复垦区具备林地复垦质量要求,并且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要求,复垦后可以一定程度上增加林地数量,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 三、总体验收结论 通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和内业资料审查, 陆良县大莫古镇竹套子山采石场土地复垦项目基本完成了复垦任务,损毁的土地经复垦,已恢复可利用状态。验收组同意陆良县大莫古镇竹套子山采石场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合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陆良县大莫古镇竹套子山采石场土地复垦项目总体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陆良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视为无异议。 业务咨询人及联系电话: 陆良县自然资源局:保俊 0874-626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