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彻底整治丧事活动中的封建迷信活动,达到文明治丧的目的。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现就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9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丧葬用品生产、销售市场清理和整治; 二、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制造、销售丧葬用品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主要指棺材、传统墓碑、冥币纸钱、俑人、金山、银山、白鹤、狮骆象马、滚龙、挑钱吊钱及锡铂元宝等)依法予以没收,处制造、销售所得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四、清理与整治过程中,对妨碍执行公务、以暴力阻挠干扰执法或殴打执法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陆良县民政局 陆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陆良县城乡综合管理局 2020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