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2020-04-07 08:00:00 来源: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 201967要求,结合陆良机构改革和部分单位职能调整等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陆良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列入清单的部门和单位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列入清单的机构包括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及其办公室,部门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等,不得以本机构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部门制定。

二、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等制度。

三、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及时增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陆良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3

 

 

 

 

 

 

 

 

 

 

 

附件

陆良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制 定 主 体 名 称

 

县人民政府

1

陆良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办公室

2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3

陆良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

4

陆良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5

陆良县教育体育局

6

陆良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7

陆良县公安局

8

陆良县民政局

9

陆良县司法局

10

陆良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公室、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制 定 主 体 名 称

12

陆良县自然资源局

13

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14

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15

陆良县交通运输局

16

陆良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局)

17

陆良县水务局

18

陆良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

19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防治艾滋病局)

20

陆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1

陆良县应急管理局

22

陆良县审计局

23

陆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4

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25

陆良县统计局

26

陆良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序号

制 定 主 体 名 称

27

陆良县信访局

28

陆良县医疗保障局

29

陆良县城乡综合管理局

30

陆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其他县级部门(含驻陆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1

陆良县税务局

32

陆良县气象局

33

陆良县投资促进局

34

陆良县地震局

35

陆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6

陆良县大健康发展服务中心

37

陆良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38

陆良县蚕桑服务中心

39

陆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序号

制定主体名称

 

乡(镇)、街道办事处

40

板桥镇人民政府

41

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42

马街镇人民政府

43

活水乡人民政府

44

龙海乡人民政府

45

召夸镇人民政府

46

大莫古镇人民政府

47

小百户镇人民政府

48

芳华镇人民政府

49

中枢街道办事处

50

同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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