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民政府公告第3号(陆良县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

2020-11-03 08:00:00 来源: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陆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陆良县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陆良县中枢街道真理社区第一、第二、第九居民小组小百户镇北山村委会小北山村民小组、大北山村民小组,小百户镇兴仁村委会第五、第六、第七、第十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范围示意图。

征收面积:23.7729公顷

用途:公共管理及服务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0113日至2020118日由陆良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陆良县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拟征地范围示意图

 

 

                        陆良县人民政府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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