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师宗菌子山市级 自然保护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19-12-31 00:00:00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政府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师宗县县城东南方向,南盘江北岸,距师宗县城约34公里,20038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升为市级,原保护区规划总面积57620公顷,其中:核心区15997公顷、缓冲区24601公顷、实验区17022公顷。20055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进行了第一次调整,调整后总面积49517公顷,其中:核心区15022公顷、缓冲区24051公顷、实验区10444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亚热带半湿性常绿阔叶林及形成的森林生态系统。

一、关于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旅游等建设项目问题(已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报告》指出,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开展旅游活动,建设有旅游设施、养羊场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管理,严格限制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二是在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中,师宗县按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对菌子山风景区管理处先后2次下发停通知书,明确要求云南报业师宗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菌子山风景区管理处进行停业整顿,景区201711月关停;三是20198菌子市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养羊场进行拆除搬迁

二、问题编号37—27:关于自然保护区规划范围划定与林权、旅游开发规划及矿产资源开发衔接不够,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的问题(已完成)。20186月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指出,20038月批准的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将1990年以来南盘江林业局、国有五洛河林场2个林业单位及林农营造的人工速生丰产林面积约1.7万公顷划入保护区范围,且将2000年之前已开发建设的菌子山景区也划入保护区内,造成菌子山景区与保护区核心区重叠。

整改落实情况:20174以来师宗县人民政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和范围调整的相关事宜,由县林业局负责协调做好相关规划调整县环保局牵头、县林业局配合尽快组织报审;县林业局聘请西南林业大学于同年5编制完成相关申报材料先后于20177月、8月、10月和20181月、4将调规请求分别报送省(市)人民政府及省(市)环保、林业等部门。同时,冻结自然保护区内1.7万公顷人工速生林采伐许可。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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