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4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8〕4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集中审批事项范围 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要求和工作实际,将宣威市发展和改革局、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宣威市民政局、宣威市财政局、宣威市司法局、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威市交通运输局、宣威市农业农村局、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宣威市水务局、宣威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威市卫生健康局、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威市统计局等15个部门实施的148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宣威市行政审批局实施。(详见附件:宣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集中审批实施时间 自2020年1月1日起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对148项行政许可事项提供审批服务。
三、集中审批地址、电话 宣威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宣威市向阳街西段 咨询电话:0874—7133989
特此通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
附件:宣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第一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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