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保障攻坚战】兜底保障:精准施保 助力脱贫攻坚

2020-01-06 16:07:36 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脱贫攻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打赢的第一场硬仗。为打赢打好这场硬仗,宣威扎实抓好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工作,对残疾、因病、年老或其他特殊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通过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进行兜底保障,助推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宣威是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山区于一体的连片特困区,是云南省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口多、贫困分布广、贫困程度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宣威制定出台了《宣威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两线合一”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对失能半失能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基本生活,这就是兜底保障攻坚战。


兜底保障具体实施严格坚持标准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合理提高保障标准,有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做好临时困难救助,健全特困供养制度。几年来,宣威不断加大投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全市建成农村敬老院8所,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提供了保障。


脱贫攻坚中,宣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把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有机结合起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建立健全两项制度衔接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动态管理,保障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人员调整畅通。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时,对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通过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仍无法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符合低保申报条件的对象按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将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有序退保,切实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脱贫攻坚期间,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户人均收入水平已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低保标准的,宣布脱贫后可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可给予半年至一年的渐退期,通过“救助减退”增强其就业和发展产业的稳定性。


自2015年开始,宣威社会救助工作进入新常态,农村低保按精准施保、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救助标准、人均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达到了“应救则救、应退则退”。从2015年1月至2019年10月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644.57万人次,发放资金103179.4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发放资金31684.65万元。文:杨金香 张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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