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整治全县的砖厂,进一步规范砖厂的监督,做到疏堵结合,有利于保护耕地,节约资源,节能利废,发展循环经济,切实保护昂仁县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拟对秋窝乡当通村(A地块)、秋窝乡上白玛村(B地块)两处临时用地使用权以公开竞价方式租赁,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临时用地地块基本情况 (一)A地块,位置:昂仁县秋窝乡当通村,地类为天然牧草地,面积约30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B地块,位置:位于昂仁县秋窝乡上白玛村,地类为天然牧草地,面积约20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拟租赁地块位置 A地块 B地块 三、其他预公告事项 (一)拟公开竞价地块具体租赁条件、时间,以正式公告和地块公开租赁文件为准。 (二)竟得人需自行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环境影响、草原征占(临时用地期满,恢复后退回植被恢复保证金)等手续,相关部门手续完善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下达临时用地批复。临时用地使用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共两年(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并通过政府批准最多延续两年)。必须严格按照用地批复用地,不得随意扩大用地范围,如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理。 (三)临时用地只能用于砖厂日常生产,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厂区要按标准化建设,需修建围墙、堆料、加工、晾晒、生活区要功能分区,不得随意硬化。 (四)要严格按照住建部门质量要求生产,产品需达标并通过检测认定。接受相关部门抽检,如未达标,将停产整顿或责令关闭。 (五)生活、生产垃圾严格清倒到指定场所,并接受城市综合管理、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指导。 (六)有意向竞买者可在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咨询人提交预购登记申请信息。 (七)最终解释权归昂仁县自然资源局。 四、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日喀则市昂仁县自然资源局 咨询人:李涛 联系电话:0892-8312944,17397121998 特此公告。 昂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