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综指〔2018〕32号)精神,现下达2019年昂仁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6.07万元,请专款专用。年终功能科目列“2210103棚户区改造”、经济科目列“相关科目”,并向我局编报决算。
附件:昂仁县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