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仁县工商局四项措施做好“双随机”抽查后续监管工作

2020-03-03 00:12:26 来源:昂仁县政府新闻网_日喀则市_西藏 作者:昂仁县工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本网消息 根据上级工商机关关于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昂仁县工商局明确以“双随机”方式抽取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对企业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抽查时间、抽查方式及公开抽查结果等工作内容,并按照抽查结果对被抽查企业分别采取4项后续监管措施,切实强化事中事后信用监管。

一是企业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应当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应当在责令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二是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三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四是检查中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在抽查结果公示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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