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主要职能 1、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工作。 2、全县优抚工作。 3、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4、全县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工作。 5、基层政权工作。 6、全县地名工作、勘界工作。 6、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7、残联工作 8、救灾救济 二、部门单位构成 人员合计7人,其中年末在职人数6人,退休人员1人。 |
一、民政局主要职能 1、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工作。 2、全县优抚工作。 3、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4、全县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工作。 5、基层政权工作。 6、全县地名工作、勘界工作。 6、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7、残联工作 8、救灾救济 二、部门单位构成 人员合计7人,其中年末在职人数6人,退休人员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