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药品安全检查工作

2020-09-18 08:00:00 来源:拉孜县政府新闻网_日喀则市_西藏 作者:拉孜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图片8.png

本网消息  9月16日,拉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深入辖区6处诊所、药店开展药品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重点围绕被检查场所是否出售标示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克拉霉素缓释片”等7种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进行。通过查阅药品的购销台账,逐件检查货架陈列药品等方式,了解药品进货、销售情况,并要求诊所、药店从业人员,经营负责人诚信经营,确保从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口罩等,严格按规定对药品的进货销售环节全程登记,坚决杜绝假药、劣药流向市场。 

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拉孜县存在销售不符合规定药品的情况。检察人员为进一步提高诊所、药店经营人员的防范意识,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向诊所、药店从业人员普及国家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向购药群众传授假药、劣药的识别技巧,引导群众提高法治意识,维护切身利益,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保障药品安全的迫切需要。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