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仁布县县城区内禁止放牛羊狗等家畜的通告 为全面推进“6677”创建工作,大力实施“六化工程”,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干净、整洁、畅通、文明、和谐”的市容环境。根据《日喀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县公安局、德吉林镇政府研究,决定在仁布县县城区内禁止放牛、羊、狗等家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县城城区范围内流放鸡、牛、羊、驴等家禽家畜;无人看管的牛、羊、驴、狗等家畜一律视为无主之物,特别是在城区内到处乱跑、无人看管的牛、羊、驴、狗等家畜,由城管局、德吉林镇政府按《日喀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没收或者罚款处置,对牲畜有主人的,但是在城区内乱放养的,按照条例最高处罚,同时收取管理费。 二、禁止在县城中心、主要道路及门曲河周边圈养家禽家畜,违者从重处罚并没收。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请广大农牧民群众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管理。 四、对顶风违规者,仁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会同县公安局、德吉林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日喀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自发布通告10日后,城管、公安、德吉林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对城区内未自行处理到位的家禽家畜进行没收并处相应的罚款。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城区范围内放养、到处乱跑、无人看管的牛、羊、驴、狗等家畜的行为进行监督。受理举报电话:18189980799。 希望广大农牧民群众、居民对禁止家禽家畜乱放整治工作予以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仁布县城管局 仁布县公安局 德吉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