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布县关于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知

2019-12-09 19:22:16 来源:仁布县政府新闻网_日喀则市_西藏 作者:仁布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仁布县关于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知

各商户:

春节藏历新年将至,为方便广大群众购买烟花爆竹,县应急管理局将于近期开始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凡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满18周岁,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应急管理局处报名填写申请表。(由县公安局和县应急管理局进行审核)

二、经营场所实行专店销售,住店值守,销售实名制登记,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配备监控视频设备并且要求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0日以上,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由县公安局和县应急管理局实地进行审核)

三、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要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参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考试合格。(由县公安局和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免费义务组织培训)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仓库,并且有仓库保管员。(由县公安局和县应急管理局实地进行审核)

五、对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在仁布县应急管理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另外要求申请人必须是销售人员,以免发生倒卖许可证的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六、申请人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需缴纳风险抵押金一万元,结束经营烟花爆竹销售后,风险抵押金全部退还申请人;

七、申请日期: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5日。

八、联系人:吕华联系电话:8182290

九、报名地址:仁布县发改委一楼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十、如符合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人数并培训合格超过10人以上,为降低安全生产隐患,将采取现场公开摇号方式抽取符合报名人数的10%进行发放许可证。

仁布县公安局仁布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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