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日照市良匠木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陈艳与你单位关于工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0〕第130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0年4月21日上午午9时00分在日照市东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122)开庭(庭审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22房间)。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日照市东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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