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鲁农市信字〔2020〕12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0〕8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申报工作,现将《东港区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申报指南》公示,符合申报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在镇(街道)提报申报材料,由镇(街道)汇总后,于2020年8月10日前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产业化科,联系电话:7689686。特此通知。 附件:《东港区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申报指南》
东港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