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府发〔2021〕5号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标定地价 公示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标定地价公示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荣昌区标定地价公示方案 为切实做好标定地价公示,发挥标定地价在地价管理中服务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19〕820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办〔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情况,制定了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标定地价公示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加强地价管理的实际需要。以标定地价公示引导带动完善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公示地价体系,切实指导体系成果在土地市场建设和日常地价管理与评估工作中的运用,引导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为区域经济发展建立良好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标定地价公示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标定地价公示制度,为促进我区土地市场价格水平信息公开,建立公平、公开的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提供重要保障。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分管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分管副区长张凯为组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袁家荣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荣昌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荣昌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为成员的标定地价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袁家荣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标定地价公示及后续工作。 (三)明确分工,坚守职责。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标定地价的公示及后续更新工作,同时会同相关部门、镇街做好标定地价政策解释、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信息维护管控。 三、公示内容 荣昌区部分区域的5宗标准宗地公示信息资料及相关项目成果: (一)《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见附件1)。 (二)《重庆市荣昌区2020年标定区域及标准宗地分布图》 (见附件2)。 四、公示方式 以网站电子公示形式,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 根据要求标定地价体系建设“一年一更新”,对应公示工作也需每年进行。公示工作应逐渐积累经验进行完善,更好的服务大众。 附件:1﹒《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2﹒《重庆市荣昌区2020年标定区域及标准宗地分布图》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 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市县名称:重庆市荣昌区 地价期日:2020-1-1
附件2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人武部。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印发 — 21 — 荣昌府发〔2021〕5号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标定地价公示方案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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