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三湖征启【2021】第001号

2021-01-05 08:00:00 来源:湖滨区人民政府欢迎您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湖滨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

公      告

三湖征启【2021】第001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节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为实施湖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湖滨区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现启动征地,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 征收范围:

湖滨区

权属乡(镇)

面积(公顷)

位置

附图

交口乡

交口村

9.5639

交口乡

交口村

卢家店村

2.3995

交口乡

卢家店村

交口村

0.0050

交口乡

交口村

 

交口村

0.4724

交口乡

交口村

高庙乡

大安村

0.6431

高庙乡

大安村

 

(二) 征收土地目的:

湖滨区

权属乡(镇)

征收目的

交口乡

交口村

公共利益(工业)

卢家店村

交口村

交口村

公共利益(工业)

高庙乡

大安村

公共利益(工业)

 

(三) 土地现状调查时间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四) 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村民住宅(提供使用权相关权属证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权属、种类、数量调查登记。

(五)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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