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10-14 08:00:00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我县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总体要求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关于2020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160号)和《三门峡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可前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

二、我县所有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按附件一时间要求报送

三、关于申报系统提交材料问题。职称申报系统上传材料均应为原件:申报人现任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业务考试成绩有关证明等原件,转评合并计算年限人员上传转评前后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原件;非公单位人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原件;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所有不带公章的材料由所在单位加章后上传。论文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页;课题全文(含过程性材料);其他网上申报材料按评委会承办部门通知上传。

四、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56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59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五、三门峡市设立了评审委员会的职称系列,申报人员必须经县人社部门审核从三门峡市申报参评。三门峡市未设立评审委员会的职称系列和特殊情况需要委托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员,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到市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开具委托代评函(申报状态显示为评委会审核后)。需委托省级职能部门承办的职称系列中级申报时间一般与高级同步,具体请留意承办单位官网公示通知。

、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相关事项参照三门峡市《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网上申报并待各级审核结束后,申报人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加盖公章,申报人单位存入申报人档案与单位档案。

、因网上收费系统尚未开通,请到县人社局113办公室现场缴费(申报状态显示为评委会审查后),收取现金。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申报人须认真阅读《三门峡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面试答辩疫情防控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自行下载填写《三门峡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并签字,面试答辩时提交。

 

附件:1.2020年度卢氏县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

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3.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4.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

5.面试答辩疫情防控须知

6.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

7.评审简表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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