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卢氏县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进一步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认真做好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标工作。 2020年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7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原来的不低于274元提高到不低于28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8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6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原来的不低于166元提高到不低于178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每类增加20元, 一类每人每月240元,二类每人每月210元,三类每人每月180元。全部高于省定的平均标准18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94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5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