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洪阳镇金石包装材料厂等13个扶贫车间转化为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的批复》的公告公示

2020-03-27 08:00:00 来源: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车间和公益性岗位相关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51号)和《河南省扶贫车间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豫脱贫办[2019]77号)文件要求,对洪阳镇等5个乡(镇)、13个扶贫车间转化为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进行研究,并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渑池县《关于将洪阳镇金石包装材料厂等13个扶贫车间转化为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的批复》(渑脱贫组【2020】8号)予以公告公示。
  一、涉及单位:洪阳镇、果园乡、仁村乡、天池镇、张村镇
  二、转化车间:洪阳镇金石包装材料厂、洪阳镇春风服装加工厂、洪阳镇洪兴包装袋加工厂、果园乡太平庄村扶贫车间、果园乡孟家沟扶贫车间、果园乡杨村梦福布艺加工厂、果园乡田田服装加工厂、仁村乡红花窝村吨包袋扶贫车间、天池镇陈沟村扶贫车间、天池镇南涧村扶贫车间、天池镇杜村沟村扶贫车间、天池镇笃忠村扶贫车间、张村镇庵北村扶贫车间。
  三、依据:《关于开展扶贫车间和公益性岗位相关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51号)和《河南省扶贫车间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豫脱贫办[2019]77号)文件及我县扶贫车间现况需要。
  四、公示期限: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5日(十天)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五、监督举报:
  渑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电话:4810109
  邮箱mcfpxm 163.com;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2317
渑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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