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依法对89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0-07-09 11:30:14
来源:大田新闻网
作者:大田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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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依法对 89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各机动驾驶人: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七条第七款之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截止2020年6月30日,下列89名机动车驾驶人(清单详见附件)的驾驶证因上述原因已被注销,由于其机动车驾驶证未回收,现依法予以公告作废。
大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7月9日
附 驾驶证停止使用公告6月(1).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