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各餐饮经营户、流动餐饮服务队:
为全力保障建宁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入和扩散可能,按照建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关事项的通告》第六条规定,现就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农户)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从即日起,全县各乡镇暂停举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县各类餐饮经营户要切实做好环境整治和清洁、消毒通风、体温监测等有效预防控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建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