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23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对2020年符合“以工代训”补贴的3家企业,拟补助资金22500元的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如对拟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7971316、7971359。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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