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0〕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对2020年符合“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2家企业,拟补助资金10000元的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如对拟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县人社局反映。
监督电话:7971316、7971359。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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