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明溪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

2020-03-03 07:00:10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文体广电出版局确定的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县历史的见证和明溪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明溪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明溪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我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对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尽快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使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弘扬,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利用,区域特色得到充分保留和展示,促进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全面繁荣发展。

 

附件:明溪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名单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明溪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项目名单

 

一、民俗

1.明溪饶公信俗

2.明溪盖洋板凳龙

二、传统技艺

1.明溪肖家山锔瓷工艺

2.明溪洪家山“土法”造纸

三、传统戏剧

明溪御帘古村大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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