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背景和目的、拟规范事项的现状和主要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县属国有林场国有资产进行规范管理。
2.起草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关法律、政策依据。为加强国有林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资产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林场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林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明溪县国有林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适用于明溪县行政区域内县属国有林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国有资产的评估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国有资产收益管理、重大事项管理、资产报告制度、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29条。
4.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听证及风险评估等情况。参照《明溪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征求了林业、财政等部门的意见。
5.执行该规范性文件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根据文件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追究法律责任。
6.对送审中与现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和无法律、政策依据内容的说明。无不一致情况。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