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附件下载相关报道

2019-03-11 16:30:00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明溪县点击数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备能力建设,保障粮食安全。一是积极帮助农民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组织,加大新型种粮主体技术培训,在新型种粮主体生产性贷款上加大支持力度。二是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款必须全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一次性兑现给售粮农户,严禁用现金发放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款。三是推行“一县一企、一企多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模式,支持个体粮食加工销售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推进电商与实体流通相结合,保证军粮供应和粮食市场的基本稳定,支持“放心粮油”“中国好粮油”及粮油市场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四是突出明溪天然富含硒锌元素的特色区域优势,借鉴宁化“河龙贡米”品牌建设方法和品牌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温庄贡米”等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五是粮食储备企业要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综合信息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粮食监管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

 

政策原文:《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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