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泛征集革命文物和史料的通告

2020-03-02 09:37:00 来源:宁化县人民政府 作者:宁化县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更好展示宁化苏区“一区三地”的历史地位,打造“风展红旗如画”品牌,丰富和充实宁化县革命纪念馆改版陈列内容及中央苏区(宁化)革命纪念馆展览陈列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诚向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文物和史料,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重点征集从1929年到1934年长征出发前与苏区建设有关的、能够反映中央苏区形成历史、可以提供研究和陈列使用的各类文献、实物。

1.在宁化工作和战斗过的老红军当年照片,作战、工作和生活用品等;

2.人民群众支前用物和地方支前文献、照片,如票据、小车、担架、奖状、证书等;

3.有关战略决策、作战准备、战役过程、战役胜利等各方面的文电、图片、武器装备等,如电报、信函、领导人手稿、照片、旗帜、战斗歌曲、作战地图、电话机、发报机等。

(二)湘江战役中牺牲的宁化籍烈士和在长征中失散的老红军名单、照片、简历和烈士遗物等;

(三)宁化籍开国功臣(孔俊彪、张新华、张雍耿等)的遗物、相片、书信、回忆录等;

(四)其他有关宁化革命斗争的文物、文献和音像资料,建国后我县举办重大红色主题活动的相片和视频资料等。

二、征集方法

1.无偿捐赠。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文物(实物)资料无偿捐赠。所征集的革命文物,由县革命纪念馆统一接收,县人民政府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适合陈列展示的文物资料将在展出说明牌上具名

2.代为保管。对珍贵的资料、图片、实物,本人或亲属有保存意愿的,县革命纪念馆可无偿代为保管。

3.复制仿制。对于不愿意将革命史资料和文物原件面世的收藏者,在征得本人同意,复制后,归还原件。

恳望宁化籍开国功臣后代及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三、征集时间

20203月至6

四、联系方式

邱明华  电话:0598-683299913859100554

黄鑫民  电话:0598-682345418960565065

    电话:0598-682345413328928911

 

 

宁化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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