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和《关于使用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办〔2015〕194号)文件精神,经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申报职业培训补贴的84人初审,并经我局复审,现对2019年12月符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84人,共拟补助资金83900元的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26日。如对拟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0598-7832943。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0日 附:2019年12月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信息公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