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泰宁县对省内县域外入泰人员差异化健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2-19 10:10:00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中国泰宁在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泰宁县对省内县域外入泰人员差异化健康管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泰宁县对省内县域外入泰人员差异化健康管理的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防„2020‟15号)精神,为做好省内县域外入泰人员健康管理,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将省内县域外入泰人员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区域分类以省卫健委发布为准,动态更新(见附件1)。

  一、从无疫情区入泰人员

  1.对无疫情区“点对点”前往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及重点项目、规上企业务工人员,由所在单位(企业)负责,指定一名防疫专管员,实行监督性医学观察,无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的可上岗,有以上不适症状的,及时安排到县总医院就诊。

  2.对无疫情区前往我县的其他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有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的,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就诊。

  二、从零星散发疫情区入泰人员

  3.对零星散发疫情区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点对点”前往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及重点项目、规上企业务工人员,由所在单位(企业)负责,指定一名防疫专管员,实行监督性医学观察,无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的可上岗,有以上不适症状的,及时安排到县总医院就诊。

  4.对零星散发疫情区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前往我县的其他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如有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的,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就诊。

  三、从一般疫情区、较多病例疫情区入泰人员

  5.对一般疫情区、较多病例疫情区前往我县的人员,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逐一建立个人健康信息卡(见附件2),落实14 天居家观察要求,严格限制其与其他人员接触。如有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的,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就诊。

  各乡(镇)、各部门要一以贯之、毫不松懈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双防”工作,严格落实省“11个一律”“七个不得”、市“五道关口”等要求,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省24条、市30条、县27条促“六稳”措施,推动企业和项目有序有力有效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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