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7号)和《〈福建省脱贫攻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扶办明电〔2018〕5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县符合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条件的对象何生良,予以发放贷款,贷款总金额5万元。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0598-7832729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4日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7号)和《〈福建省脱贫攻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扶办明电〔2018〕5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县符合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条件的对象何生良,予以发放贷款,贷款总金额5万元。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0598-7832729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