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镇安县人民政府在县城组织召开了《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秦岭重点保护区旬河干流水电站评估报告》审查会。特邀省、市、县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参加会议的还有县政府、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和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及项目涉及镇镇长等18个部门负责人。 会议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西北水利水电建筑勘察设计院的汇报,详细审阅了评估报告,查验了电站建设相关审批、建设手续,评审专家进行了质询、答疑和讨论。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省水利厅等六厅局关于《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内水电站评估整治标准及处置方案》(陕水发〔2019〕22号)要求,从项目的区域合法合规性、区域的生态影响、工程的建设管理、产业政策符合性及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认真讨论。会议基本同意评估报告6级水电站列为整改类水电站的评估结论,并提出了“一站一策”等合理化整改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