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虞城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 公告公示 截至2020年10月31日,上级下达虞城县相关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0924.05万元,按照《虞城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资金来源 (一)中央财政资金合计27425.35万元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27万元; 2、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787万元; 3、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269万元; 4、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70.35万元; 5、农田建设补助资金9049万元; 6、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686万元; 7、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37万元; (二)省级财政资金合计7909万元 1、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99万元; 2、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189万元; 3、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8万元; 4、农村人居环境奖补资金15万元; 5、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1万元; 6、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472万元; 7、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9万元; 8、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56万元。 (三)市级财政资金合计4220.3万元 1、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10万元; 2、市级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市级专项资金1510.3万元。 (四)县级财政资金合计11369.4万元 1、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00万元; 2、盘活存量资金369.4万元; 3、其他资金400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50924.05万元 分配原则 按照《虞城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以及基础设施项目施工黄金期等因素,按照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分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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