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清除文化垃圾,净化文化环境,方便群众举报,搜集全县范围内“扫黄打非”案件线索,深入推进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现将虞城县“扫黄打非”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虞城县“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受理范围
1.各类非法出版物(包括非法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和非法出版活动; 2.侵权盗版出版物和侵权盗版软件; 3.侵犯知识产权、版权行为; 4.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网站、有害信息; 5.新闻报刊单位、出版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6.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
举报电话:0370—3020118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有关部门将按《“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虞城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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