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浪卡子县家畜包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2019-01-14 11:58:00 来源:浪卡子县人民政府 作者:浪卡子县农牧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印发2018年《浪卡子县家畜包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和山南市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保障人畜健康,促进我县畜牧业经济发展,我局特制定2018年《浪卡子县家畜包虫病防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浪卡子县家畜包虫病工作方案

   包虫病是由棘球条虫的幼虫寄生于人或动物引起的人畜共患寄生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农业部将其列入二类动物疫病,卫计委将其丙类传染病,被称为“虫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资料,人间未经治疗的泡型包虫病患者10年内病死率高达94%。根据农业部门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推算,全国每年患包虫病的家畜5000万头以上,因家畜死亡和脏器废弃造成的经济损失逾30亿元。西藏是全国包虫病防治重点省份之我县被确定为全区包虫病防治试点县。包虫病已成为制约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严重危害人畜健康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农牧部门作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缓解我县家畜包虫病疫情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包虫病流行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品相对滞后,地理环境复杂,自然条件恶劣,农牧区健康意识较差,易感动物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管理难等因素,我县家畜包虫病防治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为了全面推进我县包虫病防治工作,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的目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防治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山南市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2020年)》和《山南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6年-2020年)》文件精神,遵循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中间宿主防治和健康教育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努力减少和消除包虫病对人民身体健康和奋牧业发展的危害。

    二、主要防治措施

    控制传染源

   1、家犬驱虫 各乡镇全面组织实施家犬驱虫工作将每月的6日定为家犬驱虫日,全年驱虫12次,各乡镇家犬头数上报数字跟乡镇公安部门家犬头数要一致,“做到犬犬投药、月月驱虫”,对犬粪进行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各乡(镇)指定专人安排联络员,工作目标层层落实,每个行政村安排一名村级兽医负责家犬驱虫管理员,领取和分发家犬驱虫药,并对投药后组织村级兽医、科技特派员、享受生态岗位人员、双两户户长等相关人员在5天内大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配合村级动物防疫员指导农牧民投药、登记驱虫情况,要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家犬管理、驱虫和犬处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宣传动员,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按户对所有的家犬建立家犬驱虫登记卡,负责家犬驱虫措施的落实。

    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家犬驱虫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在投药前犬只禁食12小时,服药后5天内犬只栓养、犬粪进行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驱虫情况经犬主签字确认后由村级动物防疫员、家犬驱虫管理员以及乡(镇)联络员及时汇总后逐一上报。家犬驱虫使用吡喹酮片投喂,需包被在糌粑或其它易吃等饵料中使用吡喹酮咀嚼片可直接投喂。具体方法和剂量严格遵照说明书。

    2、家畜免疫。由乡镇、村级动物防疫员对8周龄以上新生羔羊进行颈部皮下注射免疫(1毫升),首次免疫1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免疫,此后对已免疫羊每年进行一次强化免疫(间隔12个月),做好免疫接种登记和耳标加挂。免疫剂量和注射方法参照疫苗产品说明书。免疫时间初步确定在5月底至8月。

    3、屠宰管理。各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兽医负责加大宣传和督促检查包虫病防治工作力度教育,引导农牧民对自宰自食牛羊中发现的病变脏器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严禁将病变脏器给犬投食,从而切断病源传播链。

   (二)开展健康教育

    现阶段全县陆续开展牲畜屠宰高峰期段,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负贵开展本系统的包虫病健康教育工作,以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氛围。乡镇人民政府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家奋包虫病宣传材料的发放,组织对辖区村(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村民会议、村级广播、家犬驱虫日等时机,向农牧民群众普及基本防治知识。突出对乡村屠宰人员健康教育,开展犬犬投药月月驱虫,不用病变脏器喂犬、不丢弃牲畜病变脏器等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参与防治工作的自党性。

   (三)开展基线调查和疫病监测

    1、基线调查 以县为单位,按照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农区、半农半牧、牧区)进行分层整群抽样或按照不同地理方位进行抽样,对犬感染率、家畜患病率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流行范围和流行程度。

   2、渡病监测 农牧部门按照《家畜包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犬感染率、家畜患病率、羊免疫抗体合格率监测,并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解剖等方式,掌握包虫病流行情况,为评价防治效果提供依据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乡镇成立乡(镇)长为组长的家畜包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多(镇)要高度重视家畜包虫病防治工作,要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争取统筹安排资源,确保防治经费到位,各乡镇措施落实到位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明确保部门职责,强化措施落实

   各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本辖区防治方案,组织开展家犬驱虫羔羊免疫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工作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实施和免疫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开展宣传培训

    县农牧局要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防治经验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并组织开展家畜包虫病的防治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兽医技术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包虫病防治知识。

    四、考核评估

  (一)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乡(镇)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对没有实现目标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监督检査  各县要根据“科学、定量、随

机”原则,制定详细的监测检查方案,通过开展定期

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抽样,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

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要及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反馈

给被检查单位。

   (三)考核评估  县农牧局将不定期组织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査。每年对包虫病防治具体工作指标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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