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金平区公租房房源及保障对象标准的公告

2020-11-25 08:00:00 来源: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Line 3

关于2020年金平区公租房房源及保障对象

标准的公告


根据《汕头市经济特区城镇公租房保障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6号)和《汕头市金平区区级公租房建设配租工作实施意见》(汕金府20206号)的规定,现将金平区2020年度配租公租房房源和保障对象的标准公告如下:

一、房源位置及数量

金平区2020年公租房供应规模为47套,房源地址位于金平区潮汕路3号富逸时代商住楼(33套)、联韩花园1819幢(7套)、汕樟路34号(7套)。

二、保障对象的标准

(一)新就业无房职工,必须同时具备如下2个条件:

1从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未满5年,在本区有稳定职业并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交社保养老险)年及以上,具有本区户籍的从业人员。

2本人在金平区、龙湖区范围内无任何自有住房,本人与家庭成员(含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居住的,在金平区、龙湖区范围内,其家庭成员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二)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2个条件:

1在本区有稳定职业并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交社保养老险)年及以上不具有金平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2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金平区、龙湖区范围内无任何自有住房。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一)正在金平区、龙湖区享受住房保障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且接受处理未完结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保障对象,可根据相关规定,在20201124日至20201223日前通过工作单位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01124


2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